如果我没有设立信托账户、也没有遗嘱,我的资产会如何分配?

您的资产将依香港法例第73章《无遗嘱者遗产条例》进行分配。家人须申请死亡证明,再向高等法院求遗嘱认证。依第10A章第21条《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》,凡某人死于无遗嘱,则在该遗产中拥有实益权益的人有权获得行政许可。例如,尚生存的伴侣、子女或父母。

反之,若资产由持牌信托管理,委托人逝世后,受托人依其意愿分配资产。受益人不用经过各种昂贵且冗长的法定程序。您也不必选择遗嘱执行者。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任何争执,建议您在清晰的意愿下进行安排。

信托能避免这些繁琐步骤,让遗产分配更顺畅,减少争端,真正体现意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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